
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,我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3名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岗位具体情况(见附件)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;
2.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3.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、学历及岗位所需技能条件;
4.协调沟通能力好,服务意识强;
5.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应聘:
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的;
3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
4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
5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招聘信息
本次招聘将在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网站发布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
(二)报名及资格审核
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相关资格证书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,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,到指定地点报名和资格审查。
1、报名时间: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。
2、报名地点: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综合楼5楼人事科。
3、报名资料:
(1)有效期内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。
(2)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,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,学生成绩单。
(3)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资料(相关资格证、工作证明等)。
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审查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,应聘人员须在相关证件复印件上写明“此件由本人提供,内容与原件相符”字样和姓名、日期。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不合格。
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,对弄虚作假、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,一经发现,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,涉及法律问题的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(三)面试
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,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价值观、人际关系、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专业知识等。面试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。
面试时间:另行通知。
(四)录用及体检
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的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,经体检合格后录用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将根据面试成绩进行递补。体检参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实行)》(粤人社发〔2010〕382)规定执行。
面试合格者,由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统一安排进行体检,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五)聘用审批
经面试、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上报榕城区卫健局备案,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后,双方若无异议即签订职工劳动合同。
四、待遇:面议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招聘过程将在榕城区卫健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;
2.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行为,如有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,一经查实,将严肃处理。
六、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。
联系电话:0663-8212161
投诉电话:17722181120
医院地址: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弘德路233号
广东华讯网络有限公司设计维护 粤ICP备15059170号-1
粤公网安备44520202000205号 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(原东山医院)版权所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