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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楼探视制度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11-09


住院楼探视制度
为了更好保护广大患者的权益,落实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宗旨,提供优质、安全、便利的服务,维持良好的医疗秩序和住院环境,特制定如下规定:
一、    探访病人时间规定:
上午  08:00—11:00,为病人检查治疗时间,谢绝探访;
上午  11:00—晚上22:00,为探访病人时间;
晚上  22:00—翌日 8:00,为病人休息时间,谢绝探访。
  非探访时间内,谢绝一切探访(包括送外卖),以免干扰患者正常的检查治疗和休息,假节日不变。特殊情况,可凭个人有效证件,经保安人员同意后,登记后探访。

二、    探访病人注意事项:
1、 特殊病区(ICU、新生儿科、产科)实行24小时专人管理,未经工作人员同意,禁止探访;
2、学龄前儿童及传染病人不得进入病区,探视者不得携带宠物进入病区。
3、医院内禁止吸烟。病区内切莫大声喧哗,以免干扰病人的检查治疗和休息;
4、探视者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;不得私自将病人带出院外,离开医院要办理书面的请假手续。
5、医院为特殊的公共场所,严禁携带危险物品(管制刀具、易燃、易爆等物品)入内。同时,务必遵守医院的各项安全制度、妥善保管随身物品,现金及贵重物品切勿在医院内存放。
6、每个病区均粘贴有本楼层安全疏散路线图,发生火警时,应服从医务人员的指挥,从安全楼梯疏散,切莫乘坐电梯逃生。
7、紧急情况请拨打如下电话:821216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