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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消息】揭阳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,7月8日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7-06

       市政府六届7次常务会讨论通过了《揭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、

《揭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》,决定启动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

改革,并从7月8日零时开始对市辖区内12家城市公立医疗机构(榕城区3家)全面

取消药品加成(中药饮片除外)。


       根据国家医改的总体部署,为充分发挥城市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,

建立起维护公益性、调动积极性、保障可持续性的城市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,

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。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,将于2017年7月8日零时起全

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,取消药品加成(中药饮片除外),并同步实施新

的医疗服务价格。

参与此次改革的城市医院

市直及市区各区共12家公立医院,其中榕城区3家公立医院,包括:


揭阳市人民医院

揭阳市中医院

揭阳市慈云医院

揭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

榕城区人民医院

榕城区中心医院

榕城区妇幼保健院

揭东区人民医院

揭东区中医医院

揭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

揭阳市复退军人医院

揭阳产业园人民医院


医疗服务价格调整

        这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,取消药品加成(中药饮片除外),破除以药补医机制,

将在按照“总量控制、结构调整、有升有降、逐步到位”的原则和落实财政补偿、医

院自我消化的基础上,调整医疗服务价格。


        本次服务价格调整项目有3178项,其中:提高服务价格项目2098项目,降低服

务价格的有1080项目,主要是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,

如诊疗、手术、护理、床位、中医、儿科等服务项目价格。


        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。与以往看门诊不同的是,这次改

革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,不再另设挂号费项目,但各级别的医生的诊查费有不同程度

的涨幅;对6岁(含)以下儿童的一般治疗、临床诊断、临床手术治疗类的部分项目

实行不超过30%的加收政策。


        医疗服务费用调整部分,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,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、群众

整体医疗费用负担不增加。


        据悉,按照全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,这次我市城市公立

医院综合改革将以破除以药补医为突破口,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核心,以建立

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分级诊疗为重点。


        除了对市辖区内12家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外,我市还将从严控

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、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,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。鼓励

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改制和投资医疗,并落实好各项政策优惠。大力推进家庭医生式

签约服务,完善双向转诊服务衔接。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

差距,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。


        市实施方案还对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提出要求,各城市公立医院将全面深化编制

人事管理改革,逐步实行编制备案,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,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

酬水平。


来源:揭阳日报、揭阳市卫计局、榕城区卫计局